各相关院系及部门:
学校《关于201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校发〔2013〕72号)已下发,凡列入201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的院系和部门,请根据设备的市场价格将建设方案预算金额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经费额度内,并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招标采购立项方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将尽快组织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立项方案中应包含材料:
1、《安康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立项审批表》及《安康学院物资设备立项采购清单》(在国资处网页“文件下载”栏内下载)。(《立项审批表》须经负责项目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务处签署建设经费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采购清单》中各项设备必须有详细的技术参数,且原则上不得指定品牌,如部分设备必须指定品牌型号的,推荐品牌不得少于2种;在报送纸质文件时,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aktc_hqglc@aktc.net.cn);
2、立项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